附件一:在线教学优秀教师推荐表.doc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有效提升学校线上教学质量,展示教师风采,共享线上教学经验,激励教师线上教学积极性,现开展在线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参加评选的教师所授课程,须是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教案、课件、音视频等课程资源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充实,注重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3.教学活动互动创新,授课教师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教学时间安排合理,课堂应变能力强,师生互动性强;
4.教学成效明显,授课活动科学、规范、有序,课程管理严格,能够多元化、多维度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学生参与度高,能够较好地完成教学目标,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优先推荐:组织以教学团队合作形式开展在线教学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在平台上开展探究式、翻转课堂等教学互动、过程性考核评价的教师;在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各期在线教学经验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的教师。
二、评选方式及程序
1.推荐。本次评选以各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推荐、学生信息员推荐、教师自荐三种方式提交推荐材料。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推荐:根据本学院开展在线教学教师人数的20%以内,进行自主评选推荐。学生信息员推荐:每个班级可推荐一名在线教学教师。
2.申报。各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推荐、各班级信息员推荐、教师自荐都需填写《丽水学院在线教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一),于4月2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档)发到到教务处杨晓谙老师钉钉。
3.评选。教务处、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根据推荐名单,聘请专家通过在线听课、线上师生互动、学生反馈、后台材料及数据查看等方式进行评选。
4.表彰。学校对获奖教师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