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附件1丽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制培养计划表.doc附件2丽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表.doc
根据《丽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5]60号)的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加强青年教师助讲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全面促进青年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此,请各二级学院上报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表(附件1),并上交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育制度实施情况文字总结及相关表格(附件2)。将纸质稿盖章后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行政楼201办公室(电话:2276202),电子稿发谢敏OA邮箱。
积极有效地落实丽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是全面实施“两全计划”、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师专业发展中分类发展、分层指导的具体举措,是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教学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请各二级学院积极落实全面总结,认真指导严格考核,责任到人做好材料存档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及时上报。
附件1:丽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制培养计划表
附件2:丽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23日